物价上涨
海口网6月26日消息 (记者 光明)从省物价局了解到,5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6.1%,比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5.5%)高0.6个百分点,排名居全国第四位;1-5月累计上涨6.5%。
5月份,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消费品价格,同比指数呈现“七升一降”态势。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1%,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0.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0.8%,交通和通讯类价格上涨1.5%,医疗保健与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7%,居住类价格上涨5.9%,食品类价格上涨13.6%;衣着类价格下降0.3%。
海南确定分级补贴标准
至6月中旬,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其余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于年底前建立类似机制。其中海南已根据价格指数涨幅分级,确定补贴标准。
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我省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联动机制补贴档次为四个档:CPI涨幅为4%-6%为第一档,6%-9%为第二档,9%-12%为第三档,12%-15%为第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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