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8日消息 因为不满别人对自己的轻视,小伙强行拿女子“练胆”,近日,小伙因强奸罪被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1995年出生的小磊是奉化溪口人,在读了一年的职高后,因成绩不好便辍学了。之后家人帮他找了一家小工厂,让他当起了学徒,但后来考虑到工厂里的化学物质对小磊的身体有影响,父母便不再要求他去厂里,而是待在家中整日上网、看电视。
2010年11月的一天,小磊的一个朋友阿辉正好出院,在溪口的一家宾馆开了房间,打电话叫小磊过去玩。两人碰头后,出去买了点东西,就在房间里上网,睡觉。到了晚上7时左右,阿辉打电话给女友小玲,听说小玲第二天要离开溪口,阿辉表示让她过来宾馆见个面。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小玲就到了宾馆。之后阿辉接了个电话就出门了,房间里留下了小磊和小玲两人聊天。凑巧,此时电脑上正播放了一首《不怕不怕》的歌曲,小磊随口来了一句问小玲,“你怕什么?”性格外向的小玲说道,除了她姐姐,她啥都不怕。
“那你怕不怕被我强奸?”
“你没这个胆子!”
看着小玲一脸瞧不起他的样子,小磊很生气。没过多久,眼看小玲示意要走,小磊不知哪来的力气,一把拉过小玲把她按在了床上,强行扯了她的衣裤。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顿感害怕的小磊慌慌忙忙穿了衣服,开了门发现是阿辉,便啥也没说,转头就离开了。
小玲报了警。没过几天,小磊也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他告诉办案民警,自己之所以会做出这种行为,“只想证明给她看看,我是有胆的。”
奉化法院少年法庭对小磊进行了一次圆桌审判。法庭认为,小磊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强奸未遂,最终依法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庭又对小磊进行了庭后寄语,希望他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能够遇事冷静,理性对待,吸取这次犯罪的深刻教训,真心改过,重新做人,不辜负父母和社会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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