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0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今日表示,个税起征点最终由3000元提至3500元,使免缴个税人数增加了1200万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行政强制法和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回答记者提问。
李飞介绍,从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加强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凡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都通过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
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来自社会公众的意见,虽然二审最初提交的修改方案是对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没有修改,但是在工资、薪金所得适应的第一级税率上,将5%的税率降到3%。
据统计,纳税人当中70%的人都是集中在第一级税率来交税的。也就是说,从5%降为3%,加大了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这符合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方向,尽量减低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李飞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修改方案的时候,还有一些委员提出,是不是能够再加大减轻税负的力度,在起征点也就是减除费用标准上再往前走一步。因此最后通过的修改决定将减除费用标准定为3500元,即在3000元的基础上又提高了500元。
“不要小看这500元,原来3000元起征点的时候,已经有4800万人不用纳税了,这次又增加了1200万人,达到了6000万人不用纳税。”他说。
李飞并表示,法律的审议是不断完善的过程,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真正发扬民主,科学立法,体现了中央关注改善民生的精神,给中低收入者很大的减免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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