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日消息 (记者 赵莎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陈江锋)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至6月份,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8000余起,其中简易事故16464起,路外事故29起,快处快赔处理1361起,普通程序事故262起。
10大原因致简易事故频发
记者了解到,引发简易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10种:1、未确保安全行车;2、违法变更车道;3、未保持安全距离行车;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5、不注意安全倒车;6、不按规定超车;7、掉头时妨碍正常车辆通行;8、未关好车门行车;9、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车;10、行人违法横穿公路。
此外,记者还获悉,引发非机动车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是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等。
7大原因导致死亡事故发生
据了解,今年1至6月份,我市发生普通程序事故262起,死亡50人(41起),受伤371人,经济损失54523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下降26.47%,受伤人数上升72.56%,经济损失下降47.42%。刑拘9人,取保3人,监视居住1人。
发生死亡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2、未确保安全行车;3、无证驾驶;4、酒后驾驶;5、无号牌车上路行驶;6、行人违法横穿公路引发事故;7、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随意变更车道、与机动车抢行、不在非机动道内行驶、冲红灯、酒后引起自身伤亡等。
据了解,发生死亡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为大货车、小轿车和行人、电动车、小客车、摩托车等。其中,大货车16起,致23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7人,其中1起是4人死亡事故,1起是3人死亡事故;小轿车和行人各有1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小轿车起数下降20%,行人起数下降47.83%,小轿车致18人死亡,行人死亡12人;电动车,有11起,致11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小客车,有9起,致11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摩托车7起,比去年同期减少11起,致8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减少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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