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4日消息 (记者 谢舒)4日,在海口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海口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立足海口,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十项重点人才工程,并明确了 十项重点人才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
十项重点人才工程分别为: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引进培养工程;椰城企业优秀人才培养工程;紧缺人才引进工程;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工程;“银发”高层次人才开发工程。
十项重点人才工作制度为:《海口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办法》、《海口市人才考评认定办法》、《海口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口市人才宣传工作制度》、《海口市“人才居住证”制度》、<<各类人才奖项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海口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海口市市委、市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制度》、《海口市人才工作重要信息报告制度》、《海口市人才流动管理办法》。
十项重点人才工作计划为:海口市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海口市人才住房建设专项计划、海口市农村青年科技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海口市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海口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计划、海口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海口市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人才队伍培养计划、海口市非公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培养计划、海口市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培养计划、海口市“村村有大学生”计划。
《意见》并明确了十项重点人才工作责任分工、责任单位,建立人才工作督促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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