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5日消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吴淑骁 何方雄)庞某和吴某二人为情侣关系,两人以帮人办事为由共同诈骗他人钱财19万元。经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对2人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庞某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吴某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10日至21日,庞某以帮忙找工作需要请客、送礼为由,多次骗取杨某钱财共计17000元。2009年1月初,吴某将她在万宁开饭店时认识的老板王某介绍给男朋友庞某认识。庞某以“林海”自称,伙同其女朋友吴某对王某谎称可以帮忙办理公益球“快2”的营业执照,向王某索要办理执照的“关系费”。从当年1月份到4月份,庞某和吴某以购买公益球“快2”相关设备和办理相关手续为由,在没有办证能力情况下,骗取王某办理“快2”执照的费用142000元。
同时,庞某和吴某二人还对王某谎称庞某是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不用参加考试就可办理正规的驾驶证,王某信以为真,召集朋友共同办理驾驶证。而庞某却从南大桥附近找朋友帮忙办了十几张伪造的驾驶证就交给了王某,庞某和吴某共骗取王某及王某朋友办理驾驶证费用共计51800元。期间,庞某还以帮王某的朋友林某办理户口为由,骗取王某8000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