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录取工作怎样进行?与往年相比有没有变化?记者带着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省考试局局长郑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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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试局就高招报志愿和录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7-07 21:36

  海口网7月7日消息  (记者 冯本静)今年我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录取工作怎样进行?与往年相比有没有变化?考生在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记者带着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省考试局局长郑万发。

  记者:今年我省录取的相关工作与去年相同吗?

  郑局长:今年我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程序、办法等与去年基本相同。录取工作从7月10号开始到8月20号结束。继续实行具有海南特色的“分时段划线,分批次填报志愿和分批次录取”的办法;继续实行深受考生、家长欢迎的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继续在录取期间为考生和高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力争通过刚性化的录取规定、程序,通过柔性化的优质服务,实现公平公正的录取目标和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在这里,我们也真诚的希望得到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力争把我省今年的录取工作做得比往年更好。有关今年我省的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照顾加分的政策等,请考生通过今年出刊的《填报志愿指南》一书和我们考试局的网站了解。我在这里就不再介绍了。

  记者:一些考生和家长不了解录取工作的程序,请您介绍一下好吗?

  郑局长:好的。我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和中国电信网进行远程异地录取的。录取场设在我们考试局的办公大楼内。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下设的录取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录取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考试局和省纪检监察、纠风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录取领导小组内设投档组、网络信息管理组、录取审查组、计划管理组、宣传秘书组、纪检监督组、信访组、后勤组、保卫组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录取的有关具体工作。各高校的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第一,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本科学校,我局在向高等学校正式投档前,先对各学校的生源分布信息进行统计,并提供给各有关高等学校(也就是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工作将根据各高等学校的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第二,各有关高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调整正式投档的比例和是否需要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

  第三,按高校反馈的不超过1:1.05的投档比例给学校正式投档。

  第四,各高校在规定的时间下载我们考试局投档的信息,进行网上阅档。

  第五,高校阅档后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考生名单,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信息上载给录审员。

  第六,录审员审查高校上载的预录取和预退档信息,经审查认为学校提交的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合理就批准退档,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录取系统“提交”给我们分管录审工作的领导审批。

  第七,领导审核录审员提交的院校预录取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录取结束”。

  第八,高校按照我们批准录取的考生名单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我们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盖章后寄发给录取学校。

  这里还有几点说明:

  一是如果高校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反馈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则按学校原下达给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1:1.05的投档比例给各高等学校正式投档;如果高校要求按1:1投档,我们就按高校要求的比例投档;如果高校要求的投档比例超过1:1.05,则高校必须要增加超出比例投档的计划。

  二是如果录审员在审查高校上载的预退档信息时,认为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或理由不充分的,要在网上与高校交互协商,经协商高校仍然坚持退档的,录审员向高校发“复议书”,再次提请高校慎重考虑考生的退档问题,这时如果高校还坚持退档的话,录审员在收到高校“复议回复书”后,给予办理退档手续,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

  三是如果高校经过平行志愿的投档还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我局则在网上公布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专业及缺档数,组织考生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征集志愿,给高校补充投档。

  四是实行梯度志愿的学校不进行模拟投档。

  记者:往年考生投档后又被退档的原因有哪些?

  郑局长:大多数学校按照规定的比例投档后,总是需要将多投的考生投档退掉,一般来说,低分考生是首先被退档的对象,如果考生的投档分数排在投档学校的最末尾,那么被退档的可能性就很大。但是,如果考生的投档成绩并非排在最后,而是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比他分数高的考生也填报了,而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剂,那么也有可能被退档。这几年在退档的考生中,其原因大多是:“低分、额满”,“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专业调剂”,也有的是因为身体条件受限和相关科目成绩偏低而被退档的。


  记者: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郑局长:一是根据自己的投档成绩,参考各高校前两年在我省的投档成绩,综合分析后合理定位,填报与自己投档成绩相匹配的招生学校。在这里请考生注意,我们在《填报志愿指南》一书中提供的“最低分”是前两年本科学校投档的最低分数,而学校实际录取的分数一般会比最低投档分高。请考生通过多种途径详细了解报考学校在我省录取的最高、最低和平均分,力争将志愿的目标定在合适的录取分数范围。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是“我能上什么学校”,而不是“我想上什么学校”。

  二是6个平行志愿之间也是要有一定的梯度。平行志愿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在同一时间投档时考生的每个志愿都有被检索和投档的机会,但检索志愿时是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来进行的,因此,平行志愿也需要梯度,只是这个梯度比以往的梯度志愿要平缓一些。希望考生报志愿时不管怎么“冲”,总要有“稳”和“保”的学校,最起码要填报一所保底的学校,切忌不顾个人的成绩一路“冲”到底,一所学校投不了档,其它学校也因投档满额而无法投档。另外,所“冲”的学校,可能“冲”进去了但有可能因总分偏低而被退档。还有,可能会因总分偏低缺乏竞争力而不能够录取到满意的专业。

  三是注意学校和专业之间的有效搭配,优先选择专业的考生不妨把学校的层次降低一些,这样在所报考的学校中才会占有分数优势,录取到满意的专业;优先选择学校的考生,不妨避开热门专业且多填报专业志愿,最好服从报考学校的专业调剂,这样被录取的机会就会大一些。在这里我还要提醒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就要承担有可能被录取到本人不喜欢的专业的风险。

  四是根据专业的体检要求和自己的体检结果,避开受限的专业,尽量不选不宜就读的专业。

  五是注意报考专业对相关科目成绩的要求。

  六是要认真研读拟报考学校的录取规则,看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是按“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还是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如果是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则有利于低分考生的录取;如果是按“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则有利于高分考生的录取。

  七是不喜欢的学校和专业不要勉强,否则一旦被报考学校录取,就不能要求退档而转录到其它学校。


  记者:对取得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投档成绩有什么要求?

  郑局长: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局网站公示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我省可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在试点高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内(不低于试点高校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对于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投档成绩低于试点高校投档分数下20分但达到我省划定的试点高校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试点高校在向我省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投档。

  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局网站公示取得有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的考生,我省可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在试点高校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且满足试点高校对入选考生所确定的相应录取分数要求的,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对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的“985工程”的高校,对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或在试点高校组织的测试中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试点高校可自行确定对考生投档成绩的要求,并由试点高校在向我省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投档。

  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局网站公示取得招生学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其本科专业投档成绩需达到我省划定的本科二批文史或理工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专业投档成绩需达到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批文史或理工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如招生院校向我省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我省审核批准,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记者:我省为什么给艺术类“单考”学校提供的是考生的高考卷面原始成绩而不是标准分数呢?

  郑局长: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单考”学校是面向全国招生的,目前全国仅有我们一个省采用标准分数,如果我们给高校提供标准分数的话,高校不便于将我省考生的高考成绩与其它省考生的高考成绩进行对比,所以各高校都要求我们提供考生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数。如果学校要求我们提供考生的标准分数,我们也积极配合,只要有利于考生的录取,我们会尽力为高校做好服务工作。


  记者: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中,既有不下达招生计划使用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单考”学校,也有下达招生计划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学校,这两类学校的投档顺序是怎样的?

  郑局长:这两类学校的招生都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而且考生填报志愿时也是在同一个界面。我们的投档顺序是先给“单考”学校投档,再给下达了招生计划且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学校进行投档。如果考生未被“单考” 学校录取,并参加了我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填报了统考学校的志愿,我们将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将考生的档案投给报考学校。

  在《填报志愿指南》第20至26页中刊登的招生学校,实行的是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当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我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我们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投档后招生学校按照其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记者:考生在录取阶段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自己的录取信息?

  郑局长:在录取期间考生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获得自己的录取信息。一是通过我们考试局网站查看自己的录取状态信息;二是通过《海南日报》开辟的“高考龙虎”专栏查阅自己的录取学校和所录取的专业;三是通过海南电视台青少科教频道收看自己的录取学校和所录取的专业。

  记者:刚才郑局长提到,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可以获取录取的状态信息,那么,考生可以获取哪些录取状态信息呢?

  郑局长: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可以登录我们考试局网站,查看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和录取状态信息。录取状态信息有4种:“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和“录取”。如果考生的电子档案还没有投给报考学校,则考生查看到的录取状态是“自由可投”;如果考试局已经把考生的电子档案投给了报考学校,则考生查看到的录取状态是“已经投档”;如果录取状态显示为“院校在阅”,说明所投档的学校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如果考生已经被报考学校录取,在查询界面上就会显示所录取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记者:考生在录取期间应注意哪些问题?

  郑局长:在录取期间考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按时、按要求填报志愿,不要错过报志愿的时间,错过了时间,就错过了录取的机会。

  第二,要经常登录我们考试局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地了解有关划线、征集志愿等通知,了解填报志愿的参考信息。

  第三,在本人还没有被高校录取的期间,最好不要外出,要保持在电子档案中记录的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高校和招生部门在有特殊情况时与考生联系。

  第四,通过考试局网站等权威渠道获取录取信息,谨防招生诈骗行为。

  记者: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是否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

  郑局长:被香港各单招学校录取的考生,就不能再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了。但是,被澳门各单招学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考生可以同时被澳门高校和内地高校录取,到哪所学校就读由考生自主选择。

  记者: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是否也要带到录取学校?

  郑局长: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不用带到高校。为了便于考生毕业后在内地就业,我们建议考生把纸质档案拿到档案托管单位去保管。

  记者:听说给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投档时是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投档依据,是这样吗?

  郑局长:是的。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这两所学校我省按考生的高考成绩投档,投档成绩不含基础会考成绩和照顾加分。


  记者:今年在录取期间还进行新闻发布吗?

  郑局长:我省是录取期间实行新闻发布制度较早的省份,而通过省级电视台直接向考生、家长、社会发布各批次的录取结果信息、动态信息以及指导考生填报下一个批次的志愿,则是目前全国惟一的省份。我省从2003年开始实行新闻发布制度至今,得到了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好评,这种通过权威部门,权威渠道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做法,我们是要坚持下去的。今年我们将继续通过海南电视台青少科教频道在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新闻发布,具体的发布时间是:第一次7月13日;第二次7月19日;第三次7月29日;第四次8月7日;第五次8月15日;第六次8月22日。

  记者:今年我省将如何继续推进“阳光工程”?

  郑局长:今年我省将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6号)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要求、信息查询以及申诉的渠道和办法。继续通过编印的《报考指南》公开我省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通过《填报志愿指南》公开招生计划;通过我们考试局网站公示保送生的录取名单和取得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名单,各类考生享受政策加分资格和省外就读生的不限报资格;根据录取的进程,通过我们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各批次、各科类各录取学校的计划数和最低投档分数;在当批次填报志愿时公布符合当批次录取资格考生成绩分布表;每天多次公布考生的录取状态信息;每天通过《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当天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各批次录取后期,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名单及专业,组织考生在网上征集志愿。

  记者:考生在录取阶段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咨询和投诉?

  郑局长:在录取期间考生可以通过三种渠道进行咨询和投诉。一是拨打我们考试局在录取现场设立的热线电话(热线电话号码是65854237,投诉电话号码是65853852);二是通过我们在录取场外设立的信访接待站(具体地点另行公布);三是通过我们考试局的网站进行网上信访。

  记者:今年我省将如何加强录取管理?

  郑局长:今年是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我们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6号)规定和要求,全面公开高校下达和在录取期间增加的调整计划,按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投档,严肃审慎地开展录取的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1〕12号)的要求,深入开展“阳光工程”。在录取期间,我们要适时向考生发布招生预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防范和打击招生诈骗行为。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录取阶段的监督力度,通过行政、舆论、社会和考生及家长等多层面的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升学的合法权益。在录取期间,我们要按照“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的原则处理解决录取中的重大问题。按照教育部的“六严禁”“六不准”要求,进一步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完善招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录取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要按照招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录取的公信力和严肃性,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进行。

[来源:海口网] [作者:冯本静] [编辑:黄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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