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8日消息 7月5日16时58分,位于海口市海秀东路的明珠广场6楼西侧餐厅发生火情,过火面积2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然而,就是这2平方米的火情,导致2人被拘,明珠广场有限公司也因此受到5万元的重罚。
经海口消防局初步调查,着火事件初步确定为16时15分,着火部位为明珠广场海南建丰达实业有限公司6楼西侧农家乐餐厅内设铁梯底部。该农家乐餐厅已停业,停业后由利是时尚购物城雇佣施工队进行拆除。此次火灾正是由于施工队电焊工卢某使用电焊机切割铁楼梯时,不慎引燃楼梯底部的桌椅、水泥包装尼龙袋等杂物引发火灾。
经调查,海南建丰达实业有限公司现场管理部主管陈某不知道营业期间不能动用明火,施工队作业时他也没有要求将现场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作业。海口消防局依据规定,对陈某进行拘留10天。在现场进行电焊作业的肇事者卢某也被依法处以10天拘留。
此外,明珠广场的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导致现场浓烟久久不散。对此,海口消防局也依法对明珠广场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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