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8日消息 8日,记者从三亚市政府获悉,日前,三亚市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据调查,三亚中小学校共存在在编不在岗人员42人。
共存在三类在编不在岗人员42人
经有关部门核查,三亚中小学校共存在三类在编不在岗人员42人,其中:第一类有海棠湾铁炉港小学的吴思文等无故旷工“吃空饷”人员共6人。第二类有凤凰镇中心学校的陈有勇等因癌症、精神病、瘫痪、麻风病等伤病在编不在岗但工资照领的人员共35人;第三类因分流未妥善安置在编不在岗但工资照领的人员1人,为市教师进修学校的谢以楼。
为严肃纪律,市政府于今年3月2日、3日和4月26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报经省纪委监察厅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辞退吴思文等6名第一类人员,并依法追回工资,同时对海棠湾铁炉港小学校长李琼杰进行免职处理,对其他相关学校的5名校长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甫玉兰等9名已基本恢复健康的第二类人员按期返校工作,并对相关学校的8名校长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尚未恢复健康的陈有勇等26名第二类人员的病历资料进行核查、鉴定后,按程序办理病退手续,并对相关学校的20名校长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第三类人员谢以楼的病历资料核查、鉴定后,按程序办理病退手续。
市教育部门在人事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在编不在岗问题严重损害了教师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三亚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是市教育局在人事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监督工作不到位,长期以来,就所属学校教职工的请假制度和审批,没有出台相关的文件规定,而是实行一个不成文的惯例:七日内的病事假,由本人所在学校负责批准(各中心学校辖区内的学校负责人只能批准2—3日内的病事假);超过七日、一个月内的病事假,由本人所在学校的上级主管中心学校作初步意见,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批准;一个月以上的病事假,由本人直接报市教育局领导批准。
还有部分学校不认真落实学校的考勤制度,对教职工管理不严,对无故旷工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甚至有的学校把旷工教职工的部分工资扣留,作为学校经费,用于发放代课教师工资。
此外,还有个别教职工不认真遵守有关考勤制度,有的未办理完备的请假手续;市教育局和部分学校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管理不严,有一些教职工不在岗但考核仍被评为基本称职,年度考核工作没有认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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