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9日消息 今年5月23日,湖南籍男子罗永松,因为一起民事纠纷官司,在近2年的时间里,曾25次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自称“不堪其扰”的罗永松从湖南来到海口,以该起民事纠纷官司的原告“恶意诉讼”为由,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对方索赔10万元,并要求对方在海南的多家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龙华区法院对此立案,并择日开庭审理。然而,法院立案后寻找一个多月时间都未能找到被告。
7月4日,由于找不到被告,龙华区法院不得不以公告的形式“寻人”,通知被告参加庭审。记者在这份法院“公告”上见到,法院称已受理该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以公告的形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院表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记者了解到,该侵权纠纷案定于10月20日下午3时开庭审理,逾期法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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