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0日消息 近日,记者从海口市交通局获悉,目前该局已同意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投放40辆出租汽车的申请。在8月31日前,40辆车将上路营运。
据了解,这40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许可期限为10年,分两次许可:前5年营运服务经考核达到要求,再许可后5年的经营权。若营运服务考核达不到要求,由政府无偿收回不再许可。出租汽车经营权10年许可期限届满,由政府无偿收回。车辆使用期限为5年,期满后,报废车辆并按要求更换新车。
为了城市环保,车辆为原厂天然气和汽油的双燃料,车辆须以公司化的方式经营,每辆车配两名驾驶员,实行双人轮班制。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