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0日消息 近日,琼海市检察院在开展接访法制宣传活动中,根据在接访活动期间所了解的情况,该院及时开展工作,成功敦促一名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潜逃近9年的犯罪嫌疑人洪某某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在担任琼海市农村信用社丹村分社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2000年至2002年9月,先后多次侵吞单位约10万元人民币用于看病和买彩票等花完;2002年9月,洪某某又侵吞了单位8万多元人民币并携款潜逃。
根据接访当天掌握的情况,院领导立即指派长坡检察室和控申科的干警到万泉镇文南村委会洪某某家中找到其妻子谈话,之后长坡检察室的干警和万泉派出所民警又多次上门找洪某某的家属谈话,跟他们讲事实、摆道理,说明有关投案自首从宽处理的法律,列举了近年来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得到从宽处理的案例,发动他们配合做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的思想工作,尽快回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迫于法律的威慑性,7月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在其家人陪同下到我院投案,长坡检察室干警对其制作投案笔录材料后依法将其移交琼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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