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1日消息 (记者 赵莎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陈江锋)今年5月23日15时许,黄某某驾驶轿车在海盛路与永万路交叉路口处与陈逢青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陈逢青受伤,黄某某逃逸。6月16日,黄某某投案自首。
接到报警后,市交警支队秀英大队立即成立“5·23”案件专案小组。专案组首先通过报社和电视等媒体迅速寻找到了事故目击证人,在获悉嫌疑车辆为白色小轿车,号牌为“粤S”后,即刻进行排查,并发文至广东省东莞市车管所请求予以协查。最终,查清肇事车辆号牌为粤S0C587。联系上车主后,得知该车系一名叫黄某某的老乡借开后肇事逃逸。
6月16日,“5·23”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者黄某某(男、33岁、广东人)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主动到秀英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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