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通过网络远程监控车辆检验(记者 吴开诗 摄)
海口网7月11日消息(实习记者 吴开诗 通讯员 周平虎)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省交警车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车管工作规范执法和服务群众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海南省交警总队今年内将再推系列车管新举措,全省16市县车管部门可办理业务,在年内实现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合格当场核发驾驶证。
据介绍,上半年以来全省交警部门强化检验监管,严格考试培训,创新服务措施,强力推进我省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作用,在规范执法、管理创新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截止6月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为1769634辆,其中汽车450149辆,摩托车1265713辆。全省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为1491509人,其中汽车驾驶人保有量927655人。
目前全省已建立6家4S店代办登记、28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12家交通管理服务站和40家摩托车带牌销售点,极大的方便了市民办理牌证。截至6月底,全省由4S店和机动车经销商代办小车注册登记2045辆,摩托车带牌销售办理登记23094辆,其中琼海市轿车注册登记由机动车经销商代办达到70.46%。
全省16市县车管部门可办理业务
目前,全省除保亭、五指山因硬件条件制约未设立车辆管理所外,全省其他市县均已设立县级车辆管理所,为群众就近办理车管业务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全省县级车管部门全部开展了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补、换证,以及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的办理,已建立县级车管所的交警大队全部开展了国产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业务。
上半年,省交警总队决定对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因故逾期未换证或逾期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允许驾驶人直接向车管所申请重新受理报考驾驶证,减轻了当事人到驾校进行再培训的经济负担和麻烦。
年内实现科目三考试合格当场核发驾驶证
为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监管,省交警总队建立了科目一考试值班视频监控制度,实现对全省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场的视频监控,考生指纹和相片比对功能,音频监控已在琼北车管所试点应用,并即将在全省科目一考试场推广。
从8月1日起,各市县交警大队车管部门要全面开展经省交警总队授权下放办理的各项车、驾管业务。10月份前,各车管所要在科目一候考室内安装专门的监控视频播放设备,实时播放供群众监督的科目一考试视频监控录像。要配齐电视、DVD等播放设备,在考生候考期间,不间断地播放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片。12月底前,琼南片区的白沙、昌江、乐东、琼中、陵水和保亭交警大队要完成汽车类驾驶人科目一无纸化考场改造,并报交警总队验收合格后开展汽车类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工作。
10月前,位于海口市灵山镇的安华考场和海口交警支队驾驶人考场要完成汽车类驾驶人科目三实际道路计算机考试系统建设任务,实现对科目三考试项目的智能综合评判和远程监督管理。从11月份起,全省试行应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驾驶人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工作。全省启用驾驶人科目三计算机考试系统后,海口、三亚、琼北和琼南车管所在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实现当场制证和核发驾驶证工作。
各车管所要严格落实公安部对申领重点准驾车型(即A1、A2、B1、B2)驾驶证人员进行不少于20公里的实际道路长途驾驶技能考试规定。未进行实际道路长途驾驶技能考试的,不得核发驾驶证。
创新琼北、琼南车管所驾驶人考试工作机制,推行考试员异地执考工作模式。从8月1日起,琼北、琼南车管所的考试员原则上不再从事本所管辖的汽车类驾驶人科目二和科目三的执考工作,改由抽调辖区内市县交警大队的考试员承担具体执考工作。
全省车管部门与机动车安检机构联网后,各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定期检验业务时,一律实行远程查验车辆外观、远程审核定期检验资料、远程打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再受理安检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纸质报告单。交警部门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的安检机构,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撤销其检验资格。省交警总队明确,对发现全省车管部门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受到处分的考试员、查验员一律取消资格,真正做到谁碰了“高压线”,谁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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