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6日消息 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一五”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公告》正式确认,我省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节能目标。
由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显示,2005年海南单位GDP能耗达0.92吨标准煤/万元,“十一五”时期计划降低12%。去年,我省单位GDP能耗达0.808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降低12.14%,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省政府专门出台了节能减排目标2010年工作方案等6个文件,提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27项措施。省工信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8项节能降耗政策,制定了对市县、部门和企业的严格的奖惩制度,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同时,我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去年,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为历年之最,共淘汰小火电机组13.8万千瓦、钢铁40万吨、立窑水泥176万吨、造纸2.1万吨、实心粘土砖约5亿标块,涉及责任企业221家,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淘汰任务。
在节能资金投入方面,我省也加大了力度。去年是省政府对节能资金支持力度最大的一年,共投入1.61亿元,为完成全年节能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省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完成301万只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任务,鼓励和支持实施冷却塔、锅炉、电梯、空调、电机系统等节能技术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乐东县路灯节能改造工程和开展琼海市公共照明试点,协调三亚市政府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在亚龙湾区域的酒店推广集中供冷,策划建设亚龙湾节能教育基地等。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圆满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省工信厅的数字显示,“十一五”期间,我省以10.25%的年均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3.14%的年均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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