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9日消息(记者邢东伟摄影报道) “以前法律意识薄弱,现在认识到不妥,对您表示歉意。”7月18日上午,海南民族琼剧团负责人李伟拿着3000元的赔偿金,双手递给了琼剧剧目《状元桥》作者冯所庆。经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支付版权费情况下海南民族琼剧团可以继续使用该作品。
创作琼剧剧目却遭“盗演”
冯所庆,文昌人,今年61岁,系原省琼剧院二级编剧,现已退休。4月19日,他向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举报称,海南民族琼剧团负责人李伟在未经他本人同意情况下擅自排演由其创作的琼剧剧目《状元桥》。
“《状元桥》这个剧目,是我呕心沥血花费了很多心思创作的。”冯所庆说,1998年他到文昌铜庙状元桥走访时,突然脑海中闪现灵感。于是就以一名寡妇卖掉所有家产供儿子读书考取状元为题材,以父母的脊梁是儿女通向成功殿堂的桥梁这主题进行创作。为了一心搞创作,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两个月不与外人交往,两个月后几经修改就由海南琼剧团排练上演,引起了广大观众的好评。随后几年该剧经他本人允许又被海口琼剧团、琼山琼剧团排演,接着又到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演出。
“你的剧本《状元桥》上电视了。”冯所庆表示,今年春节期间他听到朋友的议论后,打开了海南电视台综艺频道的《呀喏嗒嘀》栏目,发现了海南民族琼剧团排演的琼剧剧本《状元桥》是他本人1998年创作的,剧团在未经本人许可情况下擅自排演。他先后两次找到海南民族琼剧团进行交涉,但该剧团负责人李伟却不以为然。他无奈向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举报,并提出赔偿5000元的著作权费。
琼剧团赔偿作者3000元
据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宋善志副总队长介绍,调查组与《呀喏嗒嘀》栏目组取得联系,经过调查该栏目组主动联系海南民族琼剧团,于1月26日至27日在海南戏院将海南民族琼剧团排演的《状元桥》拍摄成录像,并于春节期间在该频道进行播出。
7月11日上午,海南民族琼剧团负责人李伟承认冯所庆投诉的事实。此外,海南民族琼剧团于今年正月初七在万宁市和乐镇演出《状元桥》一场(营业收入7000元)。对于著作权人冯所庆跟其交涉版权费之事,由于版权费双方分歧很大,迄今为止,未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之前接触《状元桥》是通过街上摆卖的光盘。”李伟说,由于自身法律意识薄弱就未经作者同意,擅自排演并上了电视。现在愿意支付作者版权费继续使用该作品。经调解,冯所庆答应对方支付版权费用3000元情况下继续使用该作品。
宋副总队长还表示,目前全省有50家左右的琼剧团,但是缺少好剧本,加上法律意识薄弱就导致了一些侵权的行为,这次是我省首例琼剧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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