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载情法交织:利益驱动下的“斗法”纠缠
我成了“富豪”
2008年,我所拥有的日照钢铁公司因在汶川大地震中捐款过亿而首次受到媒体关注,我也第一次作为一个“富豪”进入媒体评论视野。宋雅红因而注意到了我企业的资产规模,这或许让她非常意外,生出了更多的想法和欲望。她开始向我表达她不平衡的情绪,多次强调我对她的经济帮助与我的实力不对称,并要求我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给予她更多资助,从承担家庭开支到开展业务合作。
宋雅红跟我提出,希望我让她的朋友张某洲到日钢以赊购的方式做钢材销售,我了解了一下这位张先生的背景,获知其从未有过钢材贸易的从业经验,更谈不上运作钢材销售的经济实力,故此我拒绝了这一要求。还有一次,宋雅红又提出向日钢推销她所代理的某产品,我也想通过这种方式对其有所帮助,但公司承办部门调查后了解到其产品与日钢用途方向不匹配、不合适,业务最终没有执行。这两件事本是出于纯商业的考虑,但宋却因此对我愤愤不平,再三拿长子向我施压,双方本早趋平和的关系又开始变得非常敏感起来。
2008年10月,当年的胡润百富榜发布,我很意外的被评在了内陆第二富豪的位置,这一下在我的亲人、朋友和关联者圈子里更引发了强烈冲击。
现在宋雅红在媒体上总是拿着2008年媒体发布的榜单来佐证我的资产状况,这一点我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当年除了这个榜单之外,有一篇《南方人物周刊》首发的《胡润百富榜第二神秘富豪杜双华调查》通讯文章在媒体广为转载刊发,里面明确的提到了“杜双华与前妻生有两子,离婚后各负责抚养一名。现在的妻子,为他生育了一个女儿”。(此文章现在仍然可在网上查到)难道说她只看到了财富排名没有看到同时刊发的文章内容吗?从常理上讲这是不可能的。如像宋雅红现在所云,此前对离婚毫不知情,那么在当时媒体广泛公开报道称我与前妻已离婚的消息后,宋为什么没有明确质疑反对?答案不言自明。
这一年的7月,宋雅红不知出于何种心态,改变了当年的约定,以身体不好为由强烈要求向二子杜泽龙说明部分真相。我也很体谅其作为母亲的心情,就向次子说明了宋雅红是其生母的事实。但是长子当年学业正处于关键阶段,状态非常不好,我们两人都不想刺激他的精神,同时也不想让次子一下子接受太多的反差,所以依然向他们隐瞒了已经离婚的真相,只是说父母感情不好没有住在一起。这也是我与宋两人事先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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