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9日消息 40岁的杨某在认识了女网友李某后,欲行不轨,在屡次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就起了杀念。近日,溧阳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
杨某今年四十多岁,是河南人,在靖江一家企业打工。去年4月,杨某在网上认识了被害人李某,后双方互留了手机号码,经常通过手机短信和QQ进行聊天。杨某还多次与李某约会,其间提出要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均未能实现。但是李某不断问杨某要钱充手机费,买MP3,杨某都一一满足了,尽管如此,李某依然拒绝了杨某。4月24日上午9点多,杨某与李某再次在溧阳的一片油菜地约会,李某与杨某拥抱一下后即要离去,杨某想到自己在李某身上花费钱财,李某却不肯跟发生性关系,恼恨之下产生与其同归于尽的念头,于是双手掐住李某的脖子,将其摁倒在油菜地里,卡了两分钟左右后发现李某鼻孔流血,脸色变紫,杨某心生惧意,于是放弃了掐死李某的念头,即松开双手,李某趁机逃走。经溧阳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李某之损伤属轻伤。
法院认为,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犯罪过程中,杨某自动放弃犯罪,造成他人轻伤,是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近日,溧阳法院作出判决:杨某犯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周超 马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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