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香老人和她的儿子女儿在一起。(作者:叶朝挺)
官方回应:申领退休金不符合规定 抚恤金发放从未间断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南省屯昌县民政局、老干局、劳动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负责人,他们表示,王桂香老人申领退休金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但是抚恤金、生活困难救助金、医疗救助金、危房改造等资金的发放一直没有间断过。
屯昌县老干局局长张运邱说,王桂香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是因为其档案丢失。办理离退休手续需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第二,在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王桂香是农村户口,退伍后,多年在农村务农,后来虽在乡镇府所属的企业工作过,但是不能满足上述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条件,因此,不能为老人办理离退休手续。
另外,屯昌县民政局早已确认了王桂香抗日时期复员军人的身份,并享受抗日复员军人的相关待遇。该县民政局局长王忠运说,根据《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抗日时期复员军人每年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4876元。目前屯昌县民政局每季度发放给王桂香老人的补贴为1310元,合计每年补贴5240元,已经超过了文件规定的标准。
据王忠运介绍,多年来,民政部门还积极为王桂香解决医疗、生活、住房等困难问题。医疗救助方面,对王桂香的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民政局 2010年报销医疗费1500元,今年上半年已报销医疗费10400元。在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方面,2009年救济1600元,2010年救济3500元。同时,民政部门2009年发放5000元,2010年发放6000元,用于老人居住的危房改造救助。
今年以来,随着物价上涨,县民政局按照物价联动机制,给予其每月物价补贴30元,上半年的补贴已经全部发放完毕。
屯昌县政府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今后,政府还将给予王桂香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尽全力帮助老人幸福祥和地安度晚年。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