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9日消息 最近,琼海市民蒙先生去当地农信社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时,发现要额外给琼海市农林局交纳100元的过户费。为此,蒙先生十分不解:“不是有规定要求省、市县林业部门在帮助农民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时,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吗?屯昌、白沙、昌江等地都已免去了过户费,为什么琼海还要收呢?”
贷款户:办贷款要交纳100元过户费
琼海市石壁镇的蒙先生今年打算再多种些橡胶树,但家里的存款不够,还差3000元。无奈之下,他想到去农信社贷款。然而,在办贷款的同时,他被要求交纳100元的过户费。而且,不管贷款多少,一律都是交100元的过户费。“我如果有钱的话,也就不去贷这3000元了。现在除了贷款要利息外,我们还要额外多交100元。这项收费合理吗?”蒙先生说。
“如果大家都要交过户费的话,我自然是没有意见。但现在听好多人说我省很多市县现在都不收取这项费用了,为什么琼海还要收取这个费用呢?这样不是无形中给我们农户增加负担吗?”同样住在琼海市石壁镇的蔡先生对此也很有意见。
说起这100元的过户费,在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的郑先生也很“委屈”。“很多不明白情况的农民还以为是我们收的,每次都来找我们讲理,说已收取了利息,就不该再收取这个费用。每次我们都是要拿着农林部门盖的章给他们解释半天。” 郑先生说他们也是按规定收费。
随后,记者在省委和省政府今年三月份发放的一份《海南省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上看到,该文件的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省、市县林业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信社开展林权抵押小额贷款,不得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农林局:100元费用确实不应该收取
昨日,记者采访了琼海市农林局相关负责人。就此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早在以前搞林业改革的时候,局里就将5万多本林权证发放到了当地农民的手上。“最近,省里又下文要求我们做林改后的后续工作,如农户的种植养殖、小额贷款的扶植等。现在我们当地的农民只要拿着林权证就能到农信社进行小额贷款。”
“农民在贷款的过程中,农信社要对贷款者的项目进行相应评估。为了帮助农信社更好地做评估,同时也为了帮助农民实地勘察他们的林地和林木的成材率,我们特地委托琼海市林业开发公司和我们林改办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做这个工作。”该负责人说,“我们工作人员在到实地去做评估时,自然就会产生一些消费,如材料复印费、工钱费等。经过我们的测算,应该向每个贷款者收取98元左右的费用,后来我们就取个整数收取100元。”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白沙、昌江等地是林改的试点,琼海林改及收取一定劳务费的做法也是从这些试点地学来的。“现在我们林改后续工作的方案还没有形成报批,我们收取的费用也是要全部交公的,不归我们私有。严格来讲,100元费用是不应该收取,但不收,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就要自己倒贴费用。既然大家现在觉得不合理了,我们立马就取消。现在人家试点地都取消收费了,我们自然也要跟着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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