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友称作“听证专业户”的成都老太胡丽天,原来不是听证会的“托”,或许还应该是一个善于行使权利的“好公民”。
日前,胡丽天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介绍,7年来她报名参加全国、四川省和成都市的40多场听证会,被选上23次。23次中她表示“同意”的有13次。她来北京参加听证会还是自费,花了3000元,相当于她三个月的退休金。
人们可以不同意胡丽天的观点,却应该捍卫她参加听证的权利。作为消费者,我们不同意被胡丽天代表,但这并不是她的错。
胡丽天在各种听证会上频频出镜,一方面是制度有漏洞,令听证会的组织者可以随意安排消费者代表;一方面是听证制度公信匮乏,公民参与度太低,导致消费者代表没有太大的选择余地。
“听证专业户”存在的制度土壤在于,缺乏透明而公正的消费者代表遴选机制,听证制度对消费者意见表达缺乏足够的尊重。
比如,每一次价格听证会究竟有多少消费者以及都是谁提交了申请,公众很少知情。如果主动申请的消费者代表过少,如前段时间,东莞市物价局水价听证会甚至无人报名,那么,这样的听证会程序是否应当自动终止?
现行听证办法对此规定,听证的消费者代表“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那么即使是无人自愿报名,听证会也可以照样开起来。所以,胡丽天即便没有报名参加2004年的杜甫草堂和武侯祠门票涨价听证,有关部门从所谓的“人才库”中找到她,让她参加听证。
自价格听证成为“涨价说明会”的十余年来,因为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尊重民意,最终导致听证会公信流失、民众消极以待。当民众听证的热情退潮之后,那些听证制度中的“裸泳者”就现身了,他们无法再继续掩盖“听证专业户”的存在。一些听证会的组织者只有利用那些单纯而坚定的听证“粉丝”,来装点所谓“程序正义”的门楣。
价格听证会本来需要大众参与和各方的利益博弈,如今却沦落为“涨价控”和“听证粉”们的聚会。价格听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为听证而听证”,也就失去其应有的制度价值和社会意义,因此,价格听证制度到了不能不改革的程度了。
听证会的组织者应该将相关信息在媒体上广泛传播,消费者代表的遴选要公开透明,这样才能保护和激发民众参与的热情。
另外,合理的制度也是民众自己塑造的。大家如果不去参与听证,恐怕也难以改变现状。
“国家兴旺发达,匹女有责。我有很多话想说,有意见想表达,但我不是人大代表,不是政协委员。听证会就是我的机会。”胡丽天这话说得特别好。
一个退休金每月千元的老太太,不是代表委员,也不是意见精英,如果不参加听证会,她和我们很多人一样都是沉默的大多数。胡丽天将价格听证会当作个人意见表达的渠道,并且乐此不疲,这值得学习。
让“听证专业户”退场,既需要价格听证制度的改革,也需要更多人参与听证,降低他们出场的几率。只有用起来,权利才不会仅仅写在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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