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0日消息 乐东籍男子麦某,在和同村女子闲聊时,与其他男子发生争执。为报复对方,他竟和表弟一起将其中一名男子捅伤致死。昨日上午,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麦某死刑。
据介绍,麦某,1978年8月13日出生,乐东县九所镇罗马村村民。2001年7月初,麦某等人在和同村女青年闲聊、玩耍时,因琐事与同村男子麦某泉等人发生争执。随后,麦某和表弟陈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用尖刀、凿子捅刺麦某泉,致麦某泉颅脑、胸腔受创,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晚死亡。
省一中院根据以上事实,认定麦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麦某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维持原判。
据悉,昨日上午,麦某被执行枪决。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