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1日消息 被告人李金荣、梁明亮、吴春林诈骗、盗窃一案,经海南二中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李金荣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梁明亮犯诈骗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8000元。被告人吴春林犯诈骗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海南二中院判处后,被告人不服纷纷提出上诉。7月18日,省高院对李金荣等3人诈骗、盗窃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维持原审判决。
李金荣(男,46岁)是广东茂名市人。2001年10月12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5年12月14日,因犯诈骗罪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0年1月13日被拘留,同年2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万宁市看守所。
梁明亮(男,31岁)是广东茂名市人。2007年9月10日,因犯诈骗罪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0年1月13日被拘留,同年2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万宁市看守所。
吴春林(男,41岁)是广东茂名市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0年1月13日被拘留,同年2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万宁市看守所。
案例回顾:以捡“金项链” 分赃为由诈骗
2009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许,吴春林、梁明亮在海口市龙昆南路汇隆广场路段,以捡 “金项链”分赃为由将李某诱到海口湘×宾馆。
随后,吴春林、梁明亮谎称身上的钱不够需回家取钱,便将“金项链”放在李某处保管,同时让李某将4000元、两本存折交给他们保管,并索要了存折密码,随之以回家取钱为由逃离湘×宾馆。李某后来发现吴春林、梁明亮交给他的“金项链”是20枚面额为一元的硬币。当日,吴春林从李某的存折上取款48000元。
以捡钱分赃为由暗中调换存折
2009年11月22日上午9时许,吴春林在乐东县万冲镇菜市场以捡钱分赃为由,将魏某骗到三柏村市场约1000米处,王军(另案处理)多次纠缠魏某并趁机暗中将其存折进行调换。 之后,王军与吴春林逃离现场。当日,李金荣从调换来的存折上取款39000元。
2009年12月12日上午10时许,李金荣在临高县博厚镇临海路美所村路段,以捡钱分赃为由纠缠冯某。
不久,李金荣的同伙多次纠缠冯某,并趁机将冯某的存折进行调换。
之后,李金荣与同伙逃离现场。当日,梁明亮从调换来的存折上取款4000元。
2009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李某拿存折到洋浦邮政储蓄银行存款出来时,被一名男子以捡钱分赃为由骗到三都公路旁,王军以丢钱为由多次纠缠李某并趁机将其存折调换。之后,王军等人逃离现场。当日,李金荣分别从李某的存折上取款48000元、40000元。梁明亮从李某的存折上取款43000元,共计131000元。
2010年1月6日上午9时许,李金荣在临高县博厚镇临海路美所村路段,以捡钱分赃为由将陈某骗到附近偏僻处,李金荣的同伙赶到称丢钱要验看陈某的现金及存折,并索要密码。
陈某将1500元及户名为其儿子陈某某的存折交给他验看,李金荣及同伙趁陈某不备之机将存折调换,并拿1500元及存折逃离现场。当日,吴春林从该存折上取款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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