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
死者家属称,被告人一方扬言用钱摆平此事
案发后,吴倩的父母没得到一分赔偿。“唯一能让人宽慰的理由是,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赛锐死刑。”但张绍琼说,遗憾的是,拿到一审判决不久后,他们便听闻赛锐已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一次,我们去复印材料,无意中听说,赛锐那方竟然说没啥了不起,无非是死了个农村姑娘,花上那么点钱,没有摆不平的事,就是花再多的钱也要打通各个环节,让省高院改为死缓。再过两年活动一下就出来了……(注:张绍琼的这个说法并未从有关部门得到证实)”张绍琼说,在复印店里,她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尤其后来经过了解得知,赛锐家本身经济条件不错,而且在法院有亲戚。”这时,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将自己的想法和心声写成书面材料寄到云南省高院、云南省委政法委等各相关部门。用张绍琼的话说:“其实我们对法律程序上的事,什么也不懂,我们就是将自己的想法写下来,和他们谈谈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
二审
省高院改判为死缓
“在四处申冤的过程中,一位退休的知识分子被我们打动了,七十几岁的他还义愤填膺地帮我们写材料。”张绍琼说,事后,这位老人不仅帮他们完善了寄给各职能部门的书面材料,还将他们一家的遭遇发到网上,希望能引起重视。
张绍琼夫妇说,这两年来,生活在昭通市的他们,并不知道云南省高院何时开庭审理此案。2009年11月后,他们还用快递寄给各相关部门的材料不下100份。遗憾的是,并没得到回复。
他们每天苦等,不想等来的是二审法院的改判。张绍琼说,去年5月,他们终于拿到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里提到,上诉人赛锐犯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鉴于赛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此外,省高院还认为,本案系情感纠纷、矛盾激化而引发,对赛锐可酌情从轻处罚。赛锐属应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所以,省高院认定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偏重。所以,省高院撤销原判量刑部分,判处赛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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