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这种原本只是在一些年轻人中偶见的生活方式,如今也成了一些我市鳏寡老人的选择。是什么原因使许多行事传统稳健的老年人变得如此“前卫”呢?
未婚同居很纠结
“我为子女奋斗了大半辈子,老伴去世八年了,一直没有再娶。我何尝不想再有一个稳定的婚姻生活可孩子和财产这些现实问题摆在眼前我就只能在亲情与爱情的夹缝中求得平衡。”从科技园退休5年的李玉峰说起自己的晚年生活,一脸无奈。
李玉峰再婚续娶的“黄昏恋”先后谈了两次,都在儿女的坚决反对下告吹。儿子和女儿反对的理由很简单:女方比他的年纪都小了十几岁,担心他们的婚姻长久不了,家产也会因离婚而遭受损失。李先生退休前一直担任所在企业的高管,收入不少,名下还有两处房产,这就更增添了他再婚的难度:比他年轻的,儿女们认定他们过不长,对方结婚的目的不是图人而是图钱;与他年纪相近的,儿女们又担心对方年纪大,日后成为大家的负担。
在儿女的干涉下,他的再婚问题一拖再拖,直到今年春节后遇到汪阿姨,他的生活才一改以往的孤寂。她比他小六岁,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每月还有四五千元的退休金,两个人在一起也总有说不完的话。这一次,他不想再向儿女退让了。面对老父的坚定态度,儿女虽没坚决反对,但却不失“原则”:“你想同她在一起生活也可以,但不能结婚,以免日后分家产时闹得大家没好日子过。”为了不与儿女们撕破脸面,他只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说服汪阿姨未婚同居,试图在亲情与爱情的夹缝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李先生无奈地说:“我何尝不想登记结婚过一种稳定的婚姻生活,可面对子女的反对,我没有别的选择。”
深圳大学副教授孙忠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子女反对父母再婚,不仅是因为感情上无法接受,更出于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而只同居不结婚的老人,由于不牵扯财产的划分,则容易获得子女的接受,一旦领证结婚,问题便变得复杂许多。”
未婚同居不利维权
“许多老年人辛苦积攒了大半生的财产,如今却成为他们再婚的障碍,这也导致为数不少的老年人为了儿女亲情、为了保全财产而选择未婚同居。”深圳大学副教授孙忠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她分析说,老人两情相悦却不去婚姻登记而未婚同居,这表面看是回避了一些矛盾,但事实上却带来许多问题,不但不利于双方感情的加深稳固,也不利于老年人自身权益的维护,因为由于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矛盾诉诸无门,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她说,老年人也和年轻人一样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子女因为种种自私的理由阻止父母再婚,也是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同样属违法行为。她奉劝那些反对老年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要对将一辈子心血都用在儿女身上的父母再有过多要求,更不要为了自身利益而算计老人的财产,应该从父母晚年的幸福快乐角度来理解并支持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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