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号,遵义警方召开媒体通气会,就7月11号晚上在汇川区宁波路发生的《男子当街斗殴,警车无动于衷》事件事实真相以及案件处理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7月11号晚上21时30分,在遵义汇川区宁波路香宁巷内,几个年轻人拿着刀疯狂地追砍。其中一辆有着明显警车标志的车成为此次事件的焦点。在事件发生时这辆喷有“警察”字样的车辆不断闪着警灯,鸣着警笛,但在整个砍杀过程中始终没有人下车制止,事发现场的一市民用手机拍下从群殴开始到结束的全程。7月13号,媒体将该视频公之于众,报道说男子街上提刀砍杀,警察在旁不管不问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经查,案发现场出现的警车系遵义森林公安局警用车辆,当日该车驾驶员系森林公安民警白某,二级警督。案发当时,白某正好驾驶警车经过,虽然及时的报了警,但没有下车进行制止。森林公安局在回应中说,森林公安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林业资源,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还显得能力不够,不管怎样,森林公安在遇到类似事件中也应该及时的采取措施,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白某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白某处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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