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勇在法庭上听法官宣读判决书。欧阳晓菲 摄
海口网7月22日消息 因经历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等一系列打击后,已是而立之年的北大毕业生连勇将不满情绪发泄在11岁的男孩乐乐(化名)身上,将孩子残忍杀害。昨天上午,连勇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面对死刑的判决,连勇表情极度平静,始终一言未发。
连勇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经过努力,他取得北大法律本科学士学位,并开始在北京工作、创业。检方指控,连勇于去年11月14日下午5点多,因琐事迁怒于11岁的乐乐。他将乐乐骗至昌平区回龙观镇定福黄庄村租住房内,先是殴打乐乐,之后用绳索将孩子勒死,后将尸体掩埋。此后,连勇又敲诈乐乐家人勒索15万。
昨天上午,乐乐的父母、姐姐、伯父等十几位家人到庭听取了判决。乐乐的伯父一到法庭就高声喊道:“我们就要求快审、快判,快点枪毙他。我们不要钱,人都死了要钱还有什么用?”
此外,公诉人徐焕也来到了法庭,他告诉记者,在他从业的几十年中,很少会出现在宣判现场,“这次我是应被害人家属的要求来到法院的”。乐乐的父亲告诉记者,因为他们没有聘请律师,所以“公诉人来了我们心里就有底了”。
上午近11时,表情平静的连勇被带上法庭。在连勇的宣判现场,前后共站了七八名法警维持秩序。
乐乐的母亲见到连勇后,便用拳头重重地捶着桌子,怒斥杀死自己孩子的凶手,“连勇,我孩子跟你有什么仇啊?你三辈子也赔不完我!”连勇的身体抖动了一下,但一言未发。在斥责被法官制止后,这位41岁才生下这个宝贝儿子的母亲歪在椅子上嚎啕大哭。
随后,法官宣读了对连勇的判决。
对于开庭时连勇为自己开脱之辞,法官指出,连勇将生活中遇到挫折而积累的消极情绪,无端迁怒于无辜的乐乐,并实施杀人行为,在动机方面毫无正当性可言。虽然他存在坦白情节,但纵观他此次犯罪的性质、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特别是考虑到乐乐是一名年仅11岁的未成年人的情节,连勇的认罪表现不足以成为对他所犯罪行从轻处罚的理由。
因而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并同时判决他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
听完判决,连勇没有任何表情,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抬头看任何人。在连勇被带出法庭时,乐乐的爸爸怒目圆睁挥着拳头冲上去欲打连勇,被法警拦下,随后这个40多岁的男人将脸扭向墙壁捂脸痛哭,乐乐的妈妈则瘫软在桌子上哭泣。
在被送回暂看室后,连勇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他指着自己的嘴巴,摆了摆手,示意自己不想说话。(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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