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报道,证监会今天(22日)下午宣布证监会保荐信用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这个系统是证监会汇总并发布保荐机构、保代执业情况及监管信息的平台。系统内容包括保荐机构、保代和保荐项目有关信息,还包括了近年来对有关保荐机构和保代采取监管措施的三十多例监管记录。
这个保荐信用监管系统是证监会汇总并发布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执业情况以及监管信息的平台。系统内容涵盖了现在有的74家保荐机构,1800多个保荐代表人和3000多个保荐项目的有关信息。
此外,还包括了近年来对有关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采取监管措施的30多条监管记录,相关信息在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项目以及监管措施之间可以方便连接,构成了保荐制度实施以来最全面的保荐业务数据。这个系统是时时更新的,可以在证监会的网站上随时查询到最新的相关信息。
保荐机构信息主要包括保荐机构的基本信息,主要股东和高管,保荐业务相关责任人,保荐代表人基本信息和相关保荐业务制度。保荐代表人信息主要包括保荐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签字推荐的投行项目,监管处罚记录等等。保荐项目的信息主要包括2004年保健制度实施以来所有已经完成,撤回和不予核准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融资类型,发行时间,以及所有参与项目的中介机构的名称。
这个系统主要发挥三个方面的功能。第一,及时满足保荐职业信息的存储和对外公布的需要,实现由点到面的信息查询。
第二,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的功能。通过系统可以查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做过哪些项目,所做项目中哪些成功发行,哪些被否决,哪些在审核过程中被撤回等等。
第三,协助发行审核监管。系统设有内部信息发布平台,专门用于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内部信息交流。通过系统可以及时将审核过程中的政策变化,重要事项等等传达到保荐机构,并针对保荐职业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内部批评提醒,从而协助提高审核质量。
证监会基金部今天下午公布了《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这个准则在今年的10月1号开始实施。主要是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人员离任审计和审查报告的内容。
2004年9月,证监会就已经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但这个办法的规定并没有对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内容做具体规定。比如实践中会计事务所,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出具的离任审计,审查报告格式都比较多样,内容也比较简单,缺乏针对性,很难客观全面的反应离任审计,审查对象的工作情况。
这一次的发布的《准则》一共有19条,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要求相关机构建立离任审计和离任审查制度,规定应当接受离任审计和离任审查的人员范围。
第二,对离任审计和审查报告的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三,对离任审计,审查工作提出全面客观公正等方面的要求,并对违反《准则》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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