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都市>

海口美兰一男子见财起意 入室盗窃800元被批捕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7-26 11:44

  海口网7月26日消息(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吴淑骁 陈惠民)一男子田某见财起意,入户盗窃不足千元被抓获,7月18日,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田某。这是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八)》后,美兰区首例入户盗窃不足千元以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依法批捕的案件。而此前,入户盗窃或者扒窃金额不足1000元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9日下午4点半,田某在海甸岛一小区内粉刷外墙涂料时,发现该栋1C房靠外的卧室窗户没关,且窗户内的防盗网坏了几根并露出一个大洞。此时卧室内没人,田某见卧室床上放着的一条男式黑色长裤口袋露出一个黑色钱包,心生贪念,萌生了占为己有的念头。于是,田某从防盗网的破洞进入1C房卧室内,从黑色长裤口袋中拿出钱包,将钱包里的800元取出来放进自己的口袋后,迅速从窗户处爬出卧室,并假装一直在粉刷涂料。

  过了一会儿,在客厅沙发上午睡的户主钱某听到声响,就到卧室查看是否有物品丢失,当发现钱包里的800元不见后,钱某出门拦住了鬼祟的田某,上前质问田某,并找来保安要求调取视频监控录像。田某担心钱放在身上不安全,趁钱某去找保安的间隙,把300元藏匿在楼道口的墙角处,把500元藏匿在楼房西侧的草地上并用木板盖住。过后钱某报警,公安民警来到现场后,找到了田某藏匿的800元。

  7月15日,美兰区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田某的文书。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美兰区检察院认为田某入户盗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依法批准逮捕田某。

[来源:海口网-海口晚报] [作者:邢东伟 吴淑骁 陈惠民] [编辑:谢军辉]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