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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一男子见财起意 入室盗窃800元被批捕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7-26 11:44

  海口网7月26日消息(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吴淑骁 陈惠民)一男子田某见财起意,入户盗窃不足千元被抓获,7月18日,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田某。这是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八)》后,美兰区首例入户盗窃不足千元以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依法批捕的案件。而此前,入户盗窃或者扒窃金额不足1000元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9日下午4点半,田某在海甸岛一小区内粉刷外墙涂料时,发现该栋1C房靠外的卧室窗户没关,且窗户内的防盗网坏了几根并露出一个大洞。此时卧室内没人,田某见卧室床上放着的一条男式黑色长裤口袋露出一个黑色钱包,心生贪念,萌生了占为己有的念头。于是,田某从防盗网的破洞进入1C房卧室内,从黑色长裤口袋中拿出钱包,将钱包里的800元取出来放进自己的口袋后,迅速从窗户处爬出卧室,并假装一直在粉刷涂料。

  过了一会儿,在客厅沙发上午睡的户主钱某听到声响,就到卧室查看是否有物品丢失,当发现钱包里的800元不见后,钱某出门拦住了鬼祟的田某,上前质问田某,并找来保安要求调取视频监控录像。田某担心钱放在身上不安全,趁钱某去找保安的间隙,把300元藏匿在楼道口的墙角处,把500元藏匿在楼房西侧的草地上并用木板盖住。过后钱某报警,公安民警来到现场后,找到了田某藏匿的800元。

  7月15日,美兰区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田某的文书。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美兰区检察院认为田某入户盗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依法批准逮捕田某。

[来源:海口网-海口晚报] [作者:邢东伟 吴淑骁 陈惠民] [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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