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6日消息 海口新港小学原教师王某,以能帮助安排别人子女入学为由,诈骗他人财物共计47000元,近日,王某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7月29日,被告人王某向学生家长王某愉游说,谎称能帮助安排其两个女儿王某悦、王某慧到海口市第四中学上学,并收取王某愉人民币7000元作为活动费用。但王仙并未安排王某悦、王某慧到海口市第四中学就读。
2010年6月和7月间被告人王某向宋某学收取人民币3500元,然后欺骗宋传学此钱是用于将其女儿宋某敏安排至海口市义龙中学上学的活动费用。但王某并未安排宋珍敏到海口市义龙中学就读。
2010年7月被告人王某向学生学长陈某金游说,谎称能帮助安排其小孩陈某英和陈某养于2010年9月开学后到海口市义龙中学就读,并收取陈上金人民币7000元作为活动费用。但王某并未安排陈某英和陈某养到海口市义龙中学就读。
2009年9月被告人王某向学生家长王某红游说,谎称能帮助安排其儿子王某军于2010年9月开学后到海口市义龙中学就读,并收取王某红人民币8000元作为活动费用。但王某并未安排王某军到海口市义龙中学就读。
被告人王某向学生家长赖某杰游说,谎称能帮助安排其女儿赖某雪到海口市义龙中学就读,并收取赖某杰人民币3600元作为活动费用。但王某并未安排赖某雪到海口市义龙中学。
2010年9月被告人王某向学生家长黎某奎游说,谎称能帮助安排其儿子到海口市农垦二小就读,并收取黎某奎人民币2000元作为活动费用。但王某并未安排黎某奎孩子到海口市农垦二小就读。
2010年9月被告人王某向学生家长余某海游说,谎称能帮助安排其儿子到海口市滨海小学就读,并收取余乐海人民币1000元作为活动费用。但王某并未将余某海孩子余某满安排进入海口市滨海小学就读。
2010年1月被告人王某向学生家长陆某家游说,谎称能帮助安排其大女儿陈某琼到海口市义龙中学就读,小儿子陈某树到海口二十小学就读,并收取陆某家人民币5600元作为活动费用。但王某并未安排陈某琼和陈某树到海口市义龙中学和海口二十小就读。
2010年5月被告人王某向学生家长陈某花游说,谎称能帮助安排吴某玉到海口九中或者海口市义龙中学就读,并收取陈某花人民币5000元作为活动费用。但王某并未安排吴某玉到海口九中或者海口市义龙中学就读。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某以安排他人到学校就读为由,欺骗王某愉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700元,并将欺骗所得的钱财用于个人开支及购买彩票。
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王某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相关链接
3名男子“分赃”为由海口诈骗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