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9日消息 7月29日上午,在《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员十分关注“办理电动车登记的市民不得超过70周岁”的规定,并就该规定阐述个人观点。
赞成:70岁老人骑电动车上路,安全隐患多
今年78岁的何涛,是海口市一名的退休干部。他认为,关于办理电动车登记的市民不得超过70周岁的规定是符合客观条件的。“电动车有一定的行驶速度,制动性能不太好,70周岁以内的老人大部分体力、视力、听力衰退,反应能力较差,允许其驶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他们的承受能力,会形成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旦酿成事故,后果严重。”何涛支持70周岁以上老人不骑电动车,他认为免费公交能满足老年人出行。
目前,海口市公共交通较发达,在海南省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规定,70周岁以上的本省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汽车,基本上解决了70周岁以上老人城市乘车问题。“允许其驾驶车上道路行驶,会使交通更加爱拥挤,进一步增加城市交通管理压力和经济开支负担。”何涛说。
何涛曾为该条例广泛征求市民尤其是老年人的意见,绝大多数市民都支持办理电动车登记的市民不得超过70周岁,希望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能乘坐安全交通工具出行。
反对:不能一刀切,应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定
来自海口铂尔企业形象资讯社的金剑君则持不同观点,他认为该规定是不合理的。“应根据每个70周岁以上市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来定,不能一刀切。”
金剑君说,海南是个长寿岛,在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的今天,70岁或许只是一个“人到中年”的概念。所以,他建议,可以在《办法》中原则上要求:年满70周岁的市民在办理电动车登记时,应提交身体健康证明。
对于他的观点,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的钟敏在陈述中也持一致意见,他建议不要限制70岁以上的老人骑电动车的行为,许多70岁老人身体健康,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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