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30日消息 7月29日,由山西省晋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蒋兴国、蒋兴高等15人特大“打点子”案一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作出一审判决。
所谓“打点子”就是先物色好“点子”即作案对象,选择作案矿点,然后将“点子”骗至所选煤矿井下作业,乘其不备将其打死,再伪造成矿难事故,之后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骗取巨额赔偿金的作案方式。
被告人蒋兴国、蒋兴高等15人自2008年5月至2009年9月期间,先后在山西、四川、重庆、云南等地采取“打点子”的方式实施作案,共8起,致9人死亡,诈骗金额212万余元。
此案具有以下特点,被告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故意杀人成为其获取钱财的一种手段,在井下用石头、锤子等工具将“点子”残忍杀害,没有丝毫的怜恤之情;案件性质极为恶劣,被告人之间均有一定亲属关系,甚至还有亲兄弟,大家出来将“打工”变成了“打点”,将和自己一样外出打工的人作为犯罪对象,“认识你、靠近你、为你介绍工作,只为事后将你杀害”,行为令人发指;案件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本案共有9人被杀害,目前仅落实了一名被害人的身份,其家人、家庭的状况如何均不得而知。
经审理,法庭对公诉机关起诉事实全部予以认定,分别判处蒋兴国、蒋兴高等8人死刑立即执行,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无期徒刑,4人12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链接:
杀人犯隐姓埋名潜逃16年 伪造身份证终被抓获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