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日消息 7月29日上午,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牵头召开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1—6月份,海口共发生事故29538起,其中简易事故16994起,普通程序事故276起。在普通程序事故276起中,有42起事故共死亡51人受伤390人,经济损失555730元。
据介绍,今年以来海口市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有2起。
3月14日凌晨4:43分,在海口秀英区滨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口,23岁男子钟某驾驶琼B69966小轿车,与林某(男,34岁)驾驶的琼C35061号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钟某和小轿车内三名女性乘客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经交警责任认定,该起事故中钟某酒后、超速驾驶车辆不让右侧道路方向来车先行负主要责任,林某驾驶车辆牵引无号牌的半挂车,在标志禁止的时间段通行负次要责任。
6月3日凌晨4:10分,在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东广昌酒家前路段,23岁男子王某驾驶琼C64199小轿车,追尾碰撞由文某(男,38岁)驾驶粤BAR75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造成王某及乘小轿车乘客谢某(男、19岁)和陈某(男,24岁)三人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经交警认定,该起事故王某驾车超速、追尾负全部责任。
根据《海口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成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实行交警支队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各辖区大队长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辖区第一责任人,各中队长、民警实行包点、包段,为具体责任人。
此外,海口交警车管部门要争取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点车企、驾驶员手机信息发布制度。严格依法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入户、检审等业务,依法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驾驶人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实行“谁检车、谁考试、谁签字、谁办理、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制度。对在3年内驾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对驾校培训和车管所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对负有责任的要追究有关教练员、考试员、驾校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