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警方调解
记者问:小伙到底有没有摸
警方称:需要时会公开证据
■死者家属指出警方调解过程有不少疑点
■警方回应称,当晚的调解没有任何问题
争议1:
民警的处理是否得当?
7月30日晚事发时,宁海路派出所的民警来到KTV现场。家属们认为民警没有作为,没有做出是非判断。“民警当时说了‘这个可大可小’,这话是什么意思?”一位家属质疑说,如果说占某涉嫌性骚扰,那么民警可以对占某进行治安处罚,而不是用钱来解决问题。
此外,家属们表示,既然当时录像显示不出摸了对方女孩,民警为何认可8000块钱的数额,“协议和收条都是经过民警手的,他们一直没有说什么。”
此外,家属还表示,整个事情从头到尾都是在KTV内处理,“为何不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呢?”李上庚称,他们都是外地人,在那种环境下肯定是尽量息事宁人,不愿意多生事端。
争议2:
医疗补助费是啥名目?
那个当事女孩“刘×”到底是什么身份,目前占某家属们也不清楚,但是对于“刘×”的做法,他们认为“做法老练”。
据称,在提到8000块的金额时,占某当时非常激动,认为对方是讹诈。但是对方却说,“嫌贵啊,夜总会找个小姐也要这么多钱啊!”当时李上庚还驳斥对方不要自降身份,“但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她说话很老练。”
而收条的内容更是让家属觉得荒谬。李上庚昨天出示了那张收条,上面写着“本人刘×已收李上庚8000元医疗补助费。”
“听说过医疗费,可是她伤到了吗,她只是腿上青了一点,根本无大碍。”李斌斌说,而对方写出的名目还是“医疗补助费”,那就是说核心在于“补助”,可是没有受伤不去看病,又哪来的补助费?
“这不就是为了开脱自己吗?拿了钱之后没有其他凭据,拿着收条再找到她也没有用了。”李斌斌说,因此他们有理由怀疑,对方是“碰瓷”的。
另外,这个女孩居然还使用了两个名字,据李上庚称,当晚他没有仔细看,昨天他才发现,在调解协议上,女孩签的名字是“李×”,而收条上签的又是“刘×”,不由得让他怀疑对方到底用的是真名还是假名。
记者试图联系这个女孩,但是死者家属方也没有对方女孩的联系方式。31日晚记者就此向温莎KTV咨询这位当事女孩身份时,对方也没有正面回应。
也有人指出,使用什么名义打收条固然是一方面,但是既然是调解,肯定不会直接出现性骚扰、精神补偿之类的字眼,为了双方都能接受,换个名目也是正常的。
警方回应:
当晚调解没任何问题
昨天下午,当晚出警的鼓楼公安分局宁海路派出所一位宋所长来到省级机关医院,和家属就此事进行商谈,双方一直谈了三四个小时,但未有最终结果。
记者在现场也就家属的几点疑问,向宋所长进行了解,宋所长表示,当晚的调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发生纠纷,调解就是工作的一项内容,他强调:“字是双方自愿签的,钱也是自愿给的。”
“那么如果占某确实涉嫌性骚扰,是否应该带到派出所直接进行治安处罚?”对此,宋所长表示,根据情况的不同,也不能这么说。
至于占某到底有没有摸了女孩,对此宋所长没有明确回应,他表示,需要的时候,该公开的证据都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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