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4日消息 记者昨天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定于2011年8月在香港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国债,其中:通过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面向机构投资者招标发行150亿元,包括3年期60亿元、5年期50亿元、7年期30亿元、10年期10亿元;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2年期50亿元。
其中,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国债,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担任发行及交存代理,协助办理招标事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国债,由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担任联席协调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牵头行及簿记行。
财政部表示,继续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是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央政府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决心。人民币国债在香港发行的期限结构不断丰富,将优化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定价基准,促进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进一步丰富香港人民币投资品种,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张艳丽)
相关新闻
温家宝:中国愿购买匈牙利国债 一如既往支持欧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