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5日消息 “政府给我们的宅基地确权是件大好事,因为确权后使农民第一次拥有了完全法律意义上的房子,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王炸村委会山村村民符洪元喜滋滋地说。如今,该村57户农民已领到了宅基地使用证,意味着这些宅基地有了合法的户口。
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自2009年正式启动以来,进展顺利,至今年上半年止,全省共为68.0242万户农村宅基地确权,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67.4603万本,面积30.08万亩,占全省应发证总农户数的80.6%。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农民有了宅基地使用证,其合法权益就受到了法律保护,使农民逐渐告别有地无权属的历史。
据悉,过去农民宅基地没有合法凭证,引发了很多宅基地纠纷。有关专家称,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可全面查清每户宅基地的来源、位置、界线、面积和建设状况,将农户对宅基地的取得、占有、使用与处分等行为纳入法律轨道。按规定,海南省每户村民的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175平方米。
由于历史原因,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起步较晚。2005年,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在陵水正式启动。此后几年,海南省又分别在各个市县选择1个以上的村庄作为宅基地确权试点。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确权登记的仅5万多户。2009年6月,此项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海南省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近几年来,海南省采取建立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健全政策法规、部门协助配合等综合措施,推进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包括GPS、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技术以及信息系统技术等。据了解,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由省和市县两级政府财政共同分担,农民不用掏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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