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7日消息(记者杨杰 实习生方昌薇)“制度施行才短短两天,但每天5家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都打爆了。很多市民常常要等5分钟以上才能‘幸运’打进。”海口市就业局管理科科长潘心庆表示。记者了解到,我市4日正式施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后,社会反响极大,多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咨询、办理相关登记。
“由于很多人不是很了解办结方法,所以打电话来咨询相关事宜的人数最多,电话很难打入。”潘心庆告诉记者。为了验证这一说法,记者特意拨打了龙华区和琼山区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结果分别经过7分钟和5分钟的反复占线后才“有幸”拨通。“每天至少要接到300多个咨询电话,电话都听到手软嗓哑。”琼山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与电话咨询的火爆相比,来现场办理具体业务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还不是很多,主要是大家不知道具体经办流程和需要携带的手续。”潘心庆特别提醒相关人员或单位,“要注意办理不同业务,必须带对相应证件到现场办理,以免白跑一趟。”
就业失业所需材料各不相同
就业登记须提供材料
1.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代码、法人证明等;
2.职工录用花名册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花名册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3.《就业失业登记证》(首次登记的除外);
4.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合同书。
5.身份证复印件。
6.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劳动者从事个体(私营)经营的,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灵活就业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街道(乡镇)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在实现就业后30日内,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如户籍与本人常驻地不一致的,可到本人常驻地(经营地)的社区(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失业登记须提供材料
而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以下材料:
1.没有就业经历的各类劳动者,经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经营地)的社区(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核实后直接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其中,学校毕业、肄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或校毕(肄)业证明。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的,凭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聘合同书);
3.个体(私营)经营业主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4.灵活就业人员凭街道(乡镇)出具的终止灵活就业证明;
5.零就业家庭成员,凭《零就业家庭证》;
6.复员退役军人凭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证明;
8.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证书编号一人一号
记者还从市就业局管理科了解到,《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省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管理。证书编号实行一人一号,补发或换发证书的,证书编码保持不变。
编码方式按以下办法确定:编号共16位。其中,第1-6位为证件发放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第7、8位均为0;第9、10位为发放年份代码;第11-16位为发证机构所在地区该年份发放证书的顺序编码。其中,市本级编码:460199;秀英区:460105;龙华区:460106;琼山区:460107;美兰区:460108。
证书发换补全免费
市就业局管理科特别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换发和补发均免费,任何办理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费。
同时,《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一人一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转让,不得伪造、涂改。登记失业人员出借、转让《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注销其失业登记;用人单位违法使用、借用《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取消其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资格。
而对于证书的保管问题,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本人保管。劳动者从事个体(私营)经营、灵活就业或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本人保管。
此外,发生以下6种类情况时,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动失效,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注销: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移居境外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死亡的;
6.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失效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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