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8日消息 自5月中旬开展打击整治非法采伐花梨木活动以来,海口市森林公安局破获18宗非法出售、采伐花梨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向检察院起诉6人,收缴价值15万元的花梨树活立木49株,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
案例1
3月28日上午,遵谭镇儒范村王某报称,其三株花梨树被同村的吴玉某盗伐。接报后,海口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将吴玉某抓获。
吴玉某交代,他在没有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3月28日以每株10元的价格雇请卜创村民吴某,采挖豆焕山天然生长的4株花梨树运回自家庭院种植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2
5月27日上午,龙华区遵谭镇东谭村委会儒范村村民王某电话报案称,同村的王圣某和吴爱某夫妇长期在儒范村的豆焕山采伐花梨树并移植到自家屋后种植。接报后,海口市森林公安局迅速赶赴现场侦查。
通过现场勘验清点,王圣某夫妇在自家屋后种植42株花梨树。之后,经省林业科学研究所专家鉴定,王圣某夫妇采伐的42株花梨树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降香黄檀,别名花梨木。
目前,王圣某夫妇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3
6月17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海口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龙泉镇集墟中心街将正在出售6株花梨树的冯时某抓获。
经调查证实,6月16日上午,冯时某以1200元的价格跟龙塘镇新民村委会玉理村村民陈时某购买6株花梨树,然后运到龙泉镇集市上卖,每株250元。冯时某、陈时某被抓后,对非法采伐、出售花梨树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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