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8日消息 “交住房公积金以前只有‘吃皇粮’的才有资格,没想到现在我们也能享受了。”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城东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王钟贵激动地说,儿子要结婚了,买房正用得上自己的公积金。作为公积金向城乡全覆盖推进的一个步骤,海南今年开始试点农村“两委”(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缴交公积金,王忠贵是“尝鲜”的近百名村干部之一。
今年3月,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临高县调楼镇7个村委会的50名村干部缴公积金,首开全省先河。6月,金江镇5个村委会的45名村干部开始缴交公积金,还有18个村委会干部的申请在审批中。两镇村干部积极性普遍很高,试点村村干部全数加入。
调楼镇黄龙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杨定家说,村干部接触村民多,事务繁杂,待遇却不高,他这个村支书每月补贴是650元。全省现有村委会2715个、“两委”干部17786人,绝大部分人的补贴在300元—650元之间。
“政府若按补贴的12%来配缴公积金,就相当于我们每月可多得补贴78元。”杨定家说,这已不算少,而更大的好处在于可借利率优惠的公积金贷款为儿女在城里买房,在获得县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批文后,还可贷款在农村建房。
杨定家说,调楼镇50名已缴公积金的村干部中,有14人表示想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解决住房困难。
“公积金最初的设计是要解决百姓住房问题,这应该包含城乡全体居民。”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宋友春说,覆盖农村“两委”干部只是海南公积金迈向城乡全覆盖的一个步骤,近年来他们一直致力于探索将公积金逐步覆盖农村各群体:第一步是农民工,目前全省已有3万多农民工享受了公积金福利;第二步是农村“两委”干部;第三步将是失地农民。若前三步改革获成功,后续步骤将考虑富裕地区农民,直至全省农民。
宋友春坦承,要实现上述目标,还必须破解政府财政补贴从何处来、找到有效贷款担保以控制风险等诸多难题。
长期关注“三农”问题的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认为,海南住房公积金的改革很有创新性,其意义在于大胆探索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在一个专项上的真正一体化。
公积金覆盖农村“两委”干部三问
是否符合公积金管理制度?能否得到财政支持?如何克服贷款风险?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覆盖到农村“两委”干部的试点,已开展近5个月。据记者调查,目前各方对于这一改革举措仍有不同说法,赞成者很多,质疑者也不少。
制度障碍?
“政府给予村干部补助,这种关系并非《劳动法》要调整的社会关系,他们又不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政府没有义务为他们缴纳公积金。”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长张德昌的说法,代表了很多人的看法:让农村两委干部享受公积金,找不到相关法律依据。
对此,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说,2002年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二条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条例》并未明确规定农村‘两委’干部交不交公积金。我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该负责人表示,其实关于这一问题的法律法规解释条文,在随着形势不断变化中。
记者查阅到,2005年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对缴存公积金的人群范围有了一定变化,除原条例提及的人群外,又追加了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2006年,上述三部委、机构发出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称“(缴存公积金的人群)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村干部自然与政府形成了一定的劳动关系。”该负责人说。
有不少人质疑说,村干部也是农民,在收入来源、收入的季节性、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式上,与城镇职工有很多不同。现行的公积金实施方法,能否适应农村的需要。
对此,海南公积金中心主任宋友春表示,将充分考虑农村‘两委’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制定并实施与其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公积金政策措施。“首先会适当降低缴存比例和调整缴存基数;其次将适度放宽提取、贷款条件;再次还将实行灵活的公积金账户管理方式。”他说,这将为将来公积金在农村全覆盖提供经验。
财政障碍?
目前城镇职工缴交的公积金,一半从本人工资扣除,另一半则由单位配缴。据此有不少人发问:“村干部缴存公积金,政府是否愿意配缴另一半?财政是否负担得起?”
由于给村干部配缴公积金暂未列入县财政预算,因此临高和澄迈两县的试点村各有各的解决之路:调楼镇的几个渔业村委会因为相对富裕,配缴部分暂由村集体基金解决;澄迈的5个村,则暂时由村干部自己全额缴交。
澄迈金江镇镇长王远锡认为,这并非长久之计,因为村干部收入不算高,而镇财政与村级经济普遍困难,难以落实单位配缴部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对于财政能否负担的说法,两县的财政负责人均说问题不大。
但海南公积金中心在调研时也发现,部分县的财政部门认为财政收入困难,为村干部配缴公积金难以列入预算。
金江镇城东社区居委会书记王钟贵的一个说法,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他提出,即使政府不提供配缴部分,村干部、甚至一些富裕村民也愿意全额缴交公积金,因为他们更看重的是公积金带来的优惠利率房贷。
对此,有人提出,村干部补助低,缴存的公积金少,相应的贷款额度不会高,他们即使有公积金贷款也难买得起城里的房子,因此公积金贷款能否延伸到农村自建房领域是个关键问题。而农村自建房目前没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具备规划与报建条件,办不了房产证,也就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海南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海南省在给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2014年底将完成全省行政村规划编制,以后办房产证应不成问题。现在开始缴存公积金,未来就用得着。
风险障碍?
“村干部、村民用公积金贷款,关键在于如何让他们按时还钱。”金江镇大拉村村支书吴乾发说。
临高县民政局副局长符斌认为,这种没有可靠抵押作为后盾的单纯信用想法并不可行,“这个改革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能否为贷款找到合适的风险控制方式。”
宋友春表示,该中心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控制风险的方式上进行多种创新。目前,该中心正在评估担保公司的实力和诚信,准备聘请一家担保公司为村干部房贷担保。但有人提出,担保公司也不会人人都担保,他们同样会评估村干部的状况,会有部分人被拒绝担保。
为此,该中心经过调研,又提出了公务员联保、林权证抵押、住房抵押、未来的宅基地使用证抵押等多种方式。而这些抵押方式正日益成为可操作的现实:全省目前已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绝大部分农民领到了林权证,这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未来的宅基地使用证也可以抵押。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单憬岗 通讯员江永华 宋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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