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9日消息 2010年6月8日晚8点半,贩毒女马某在某鞋店门口将一小包毒品卖给黄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此次交易的毒品含海洛因成份,净重0.0097克。因马某患有急性肝炎,于同年6月10日被取保候审。
在取保候审期间,马某为获取毒资,以维持自身对毒品的需求,产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念头。2011年2月9日23时许,马某伙同郭某在海口市美兰区三亚下街抢劫电动车时,马某被民警当场抓获。同年3月6日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抢电动车价值880元。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对马某执行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以抢劫罪判处其同伙郭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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