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0日消息 一男子王某专找宿舍下手,多次进行盗窃,盗窃财物共计7317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王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王某,1992年生,临高人。2010年5月15日下午2时许,王某窜至海口市海甸岛二东路某宿舍内,偷走500元现金和一部数码相机。经鉴定,被盗的HD数码相机价值666元。2011年3月2日至15日,王某窜入不同的工地宿舍,盗窃财物,经鉴定,被盗的先科DVD视盘机价值385元、海尔DVD视盘机价值462元、红色诺基亚手机价值1104元。2011年3月20日下午2时许,王某窜至海口市国兴大道某工地宿舍内,盗走受害人刘某的钱包,钱包内有现金4200元、工行卡、建行卡、身份证各l张。2011年3月31日下午4时,当王某窜至海口市海甸岛六路的某工地宿舍,寻找目标作案时,被民工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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