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3日消息 记者从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琼府〔2011〕52号),从土地、园区扶持、财税、融资、产业服务、人才、优化投资环境等七个方面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经科技部、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将一次性获得50万元技术创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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