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5日消息 一男子怀疑情人移情别恋,居然萌生了先杀情人后自杀的念头,最终难逃法律制裁。8月15日,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故意杀人案,涂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受害人9410.91元。
涂某因怀疑自己的情人翁某跟别的男人相好,于是萌发了杀死翁某,然后再自杀的想法。3月23日凌晨两点,涂某来到西湖区桃花镇一出租屋内,趁翁某熟睡时,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把铁扳手朝翁某头部砸去,并用床上被子捂住翁某的嘴、鼻。翁某被砸醒之后,奋力反抗,夺下了涂某手中的扳手。随后,涂某又拿起一把菜刀企图割自己的脖子自杀,翁某见状,又夺下涂某手中菜刀。
当晚,涂某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翁某在医院住院治疗4天及后续治疗,共花去医药等费用7270.91元,经鉴定,翁某伤情为轻伤甲级。
日前,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涂某因感情纠结而引发矛盾激化,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涂某在实施犯罪中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案发后,涂某主动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已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吴云 邓国平 汪清林)
相关新闻
海南昌江:4人结伙杀人 1人潜逃山林当“野人”17年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