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6日消息 昌江一男子连续两次伙同他人盗窃桥梁钢筋致桥梁坍塌。近日,昌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五年。
经查,2008年9月28日凌晨,符某伙同符某某等人携带钢锯等作案工具,窜到昌江县某农场三队的河西小桥底处,将小桥一部分支撑钢筋盗走,盗走钢筋重达936斤。5天后的10月3日凌晨,数人再次来到小桥桥底,合伙锯断“残存的”支撑钢筋,并把1226.24斤的钢筋装上农用小四轮车上运走。支撑钢筋没有了,导致桥梁随即坍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77200元。
当日凌晨4时,昌江某农场的联防队员在例行巡逻时,查获用来偷运赃物的农用小型四轮车和装在车上的7条钢筋,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昌江警方随后将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2011年3月4日,昌江县检察院以符某等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为由,向昌江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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