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7日消息(实习记者吴开诗 通讯员胡娜 钟祥)近日,白沙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白沙县七坊镇可尧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并当庭宣判。当地群众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过程,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
近年来,白沙县农村村民打架斗殴现象时有发生。白沙法院组织刑事审判庭将案件庭审搬到村里,就是希望通过公开审判活动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近距离法制宣传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11年1月2日凌晨零时许,陈某利的侄子陈某飞与符某林、符某杰在白沙县打安镇商业街一烧烤园玩时起了争执,陈某飞被符某林、符某杰殴打。随后,陈某飞打电话告诉陈某利。
陈某利一时气愤,便手持一根钢水管到村路口殴打符某杰、符某林。经白沙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符某林左手损伤为轻伤;符某杰右手和右小腿损伤为轻微伤。
案发后,陈某利分别赔偿符某杰、符某林的医药费各人民币3400元,并得到符某杰、符某林的谅解。
庭审现场,陈某利对自己行为感到后悔,对符某杰、符某林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法庭经过审理,鉴于陈某利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当场判处被告人陈某利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陈某利表示认罪,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徐闻副院长结合该案,告诫村民要提高法律意识,矛盾纠纷要通过正确方式来处理,简单采用打人来解决只能害人害己。
村民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巡回法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学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守法意识,对今后学法、用法都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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