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9日消息 南国都市报2010年10月29日A04版《村干部涉嫌非法买卖土地被抓》一文,儋州市那大镇那恁村委会爱图村干部涉嫌非法买卖集体土地,造成多人买后要不到地。此案牵连了不少人,爱图村民小组组长李永波、那大镇分管国土的副镇长陈啸、那大镇原镇委书记陈开就相继被抓。
之后,此案查明,包工头陈明(临高县人)以改造爱图村庄为由,将该村的集体地分割成宅基地对外出售,为此向陈开就及陈啸分别行贿63万元和3万元。近日,一审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以行贿罪,判处陈明有期徒刑一年。■本报记者林枫
向那大镇原镇委书记行贿63万元
2009年1月6日,陈明和劳庆财接手儋州市那大镇那恁村委会爱图村庄改造项目,与爱图村民小组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由陈明和劳庆财出资对爱图村民小组位于那大儋耳路南面相接泰昌路约80亩土地进行改造(即爱图村庄第一期改造项目),实质将该土地分割为宅基地,除安置村民外,其余对外出售获利,完全改变了该土地性质及用途。
如此“改造”,爱图村小组向儋州市那大镇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环境资源局等单位及部门申请审核,但尚未得到儋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在此情况下,陈明与劳庆财仍然以合作开发爱图村庄改造一期项目为名,将擅自规划的宅基地出售,谋取巨大非法利益。
之后,陈明和劳庆财通过爱图村小组,擅自将儋耳路以北102.49亩土地进行规划,并向相关单位及部门申请对该土地进行同样“改造”(即爱图村庄第二期改造项目)。在爱图村庄“改造”过程中,陈明为了使“改造”项目得到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关照,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从劳庆财处提取现金向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具体事实如下:
2009年1月份,陈明找儋州市那大镇原镇委书记陈开就,要求陈开就在爱图村庄第一期改造项目上予以关照,陈开就表示会予以支持。1月某日,陈明在儋州市委大门口右边停车场送给陈开就3万元;同年3月份,爱图村庄第一期改造项目开始“三通一平”。5月某日,陈明为了使陈开就在该项目上继续给予支持,在陈开就家里送给陈开就5万元。
爱图村庄一期改造工程项目的宅基地基本对外出售完毕后,陈明与劳庆财通过爱图村小组向有关单位及部门申请爱图村庄第二期改造项目。2009年8月某日,陈明为了得到陈开就对项目支持和关照,在陈开就家门口送给陈开就10万元;同年7月份,爱图村庄二期改造项目材料呈报那大镇政府后,镇政府没有上报市政府。
2010年1月份,陈开就在海口市参加省人大会议,陈明与他联系时,陈开就提出要拿30万元办事。陈明为了能够在爱图村庄二期改造项目上继续得到陈开就支持和关照,便筹足30万元送给陈开就。
2010年2月某日,陈明在陈开就家要求陈开就尽快将爱图村庄二期改造项目申报材料上会讨论,并送给陈开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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