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31日消息(记者李晶晶)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已核实今年2-4月期间,有32例新农合病人违规分解住院,涉及住院资金近38万多元。省卫生厅强调,将严格新农合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制度,对屡教不改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问责。
据了解,为加强我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推进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制度实施,省卫生厅对全省2011年2-4月新农合住院病人情况进行分析,按同一病人同一医院先后住院间隔天数小于14天筛选出疑似分解住院病例155人,经新农合经办机构进一步核实,共有32例病人属分解住院,涉及住院资金384405.23元。
省卫生厅强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我省新农合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制度,不得因病人住院费用超过病种限价采取分解住院,分段结算。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补偿审核,对经核实确认为分解住院的住院费用,可按以下规定处理:第一次发现的,合管办可以拒付医院为患者垫付的分解住院的医疗费用(即第二次住院的医疗费用);第二次发现的,合管办拒付医院为患者垫付的所有的医疗费用(包括第一与第二次的住院费用);反复发现有分解住院的,合管办除了拒付医院为患者垫付的所有的医疗费用外,还应从全年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处罚,具体扣除比例由各地合管办确定。对屡次发生分解住院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坚决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责成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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