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31日消息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农信社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年底前完成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农村干部拖欠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到今年年底以前,凡拖欠农信社贷款的单位和个人,无论何种原因,原则上都要全部还清。
此次清收工作的对象,除少数机关单位外,绝大多数是公职人员和农村干部个人,省纪委、监察厅要求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综合运用组织措施、纪律手段和司法手段推动清收。对恶意拖欠、逾期不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并按规定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恶意拖欠、逾期不还的公职人员和农村干部,要协同组织人事部门,采取“三停五不”(即停职、停薪、停岗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的组织措施,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利用职权或关系内外勾结,通过假名、借名、冒名等手段骗取贷款的,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目前仍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农村干部拖欠的1617万元贷款未能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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