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8日消息 日前,省人口计生委联合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向全省各市县下发了《海南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专项行动期间,涉案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人员,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单位,依法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于今年8月至2012年3月集中开展。《方案》强调,整治期间,各市县要严厉查处药品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或个人,以及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对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依法没收非法所得,从重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方案》明确,整治期间,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予以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职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中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机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职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职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中予以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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