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1日消息 丈夫为了让妻子还钱,伪造一张通缉令“通缉”妻子,妻子揭穿后报案。9月7日,(石家庄)新华公安分局西苑派出所将一名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案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8月3日,李女士拿着一张“通缉令”来到西苑派出所报案称:丈夫陈某为了找到她,迫使她还钱,伪造了一张假通缉令“通缉”她。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调查此案确定,陈某出示给李女士的“通缉令”系伪造,9月7日,民警依法对陈某进行传唤。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化名,男,31岁,四川广汉市人,在石市租住)供述,他与李女士婚后一直有矛盾,2009年8月李女士和陈某吵架后离家出走,并带走了银行卡,卡里有陈某母亲给陈某买房的12万元钱。这下可急坏了陈某,他把李女士能去的地方都找遍了,没有发现李女士的下落。在多次寻找李女士未果的情况下,2009年10月份,陈某跑到李女士的老家找李女士的父母要钱,但李女士的家人不承认钱的事。
眼看着到了2010年,李女士仍然没有出现,家人也拒绝透露李女士的去向,无奈之下,2010年1月22日,陈某在打字复印店花100元钱制作了一张李女士的“通缉令”,加盖了枚假公章,并把“通缉令”拿到李女士父母家,称石家庄公安局在通缉她,如果还钱就可以把“通缉令”撤销,如果不还就全国“通缉”李女士。
2010年6月,陈某得到李女士在保定落脚的线索后,立即赶赴保定“通缉”李女士。
由于害怕被“抓”,2010年8月,李女士回到石家庄同陈某一起生活,过了没多久,二人便开始打架,11月李女士又回到了保定,并带走了陈某制作的“通缉令”。看着这张“通缉令”,李女士越看越觉得不对劲,2011年6月,她委托朋友多方查寻,发现“通缉令”是伪造的。8月3日,李女士到西苑派出所报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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